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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

栏目:上海居转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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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上海居转户政策咨询

为标准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事项,保障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事项中正确切行职责,保障公民的正当权利,根占领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性文件,制订本划定。上海居转户办理本市长期居住证,并申请积分(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有积分即可),持有居住证期间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保累计满7年(符合其他激励政策可减少年限)。

第二条
本划定所称户口事项,是指公民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性文件,向本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的户口登记、户口迁徙、户口登记名目变革、更正、户口证件签发、破户、分户、并户等事项。上海居转户办理本市长期居住证,并申请积分(目前只要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有积分即可),持有居住证期间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保累计满7年(符合其他激励政策可减少年限)。

第三条
本划定所称户口办理部分是指市公安局跟各公循分局、县公安局及公安派出所,其中市公安局跟各公循分局、县公安局由其所属人口治理部分具体办理户口事项。

第四条
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事项应当遵守正当、公平、公开、便民的准则。对申请办理户口事项的公民,应当主动供给服务,发放相应的《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诉单》。

第五条
申请人至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事项的,应当如实填写《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并可依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诉单》的提示内容,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干证明资料。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应当实在、有效;提交复印件的,民警应当细心核查原件,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复印件上签订字样,申请人应当同民警一起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六条
申请人办理户口事项,应当由自己到公安机关办理。

自己因故无奈亲身办理的,可能通过聘请律师或者采取公证的方法委托存在完全民事行动才干的代办人代为办理。

无民事行动才干人或者限度民事行动才干人可能由其监护人以该无民事行动才干人或者限度民事行动才干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监护人应当出具证明其监护关联的资料。监护人委托别人代为办理的,实用前款划定。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迁徙事项,应当征得拟落户地房产权力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的书面批准,申请人自己系拟落户地房产权力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除外。

拟落户地房产权力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为无民事行动才干或者限度民事行动才干人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满足落户基本条件可要求单位人事网上注册,个人再注册一个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个人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建议提前1-2个月准备)。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迁徙事项,有下列特别情况之一的,应当征得相干人员的书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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