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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上海市落户》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

栏目:留学生落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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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上海市落户》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一)申请办理《落户》的来沪人员,应当供赐与下基本资料:
  1.《上海市落户》申请表。不须要贴照片,而是自己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须要自己亲身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供给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学生落户上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供给由屋宇治理部分出具的屋宇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开此证明时,须要房东缴纳5%的屋宇租赁税。这一点须要跟房东沟通。
  (3)居住在单位群体宿舍的,供给单位出具的群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友人家的,供给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划定的基本资料外,申请人还应当依据自身情况跟须要,供给相应证明资料:
  1.来沪就业的,供给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请)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加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供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加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奔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辨供给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分认定的父母子女关联的证明;
  4.来沪就读、深造的,分辨供给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 ;录取告诉书 ;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导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自己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落户申请表
以上资料资料齐全后,在屋宇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资料后,对资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诉申请人补齐资料,并将申请资料退还申请人。
  对资料齐全的,应当在落户信息体系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落户》受理回执。
2.资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资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或者公安部分。
  对就业、投资开业跟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留学生落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对投奔、就读、深造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资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就业治理相干划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合乎办理前提的,通过落户信息体系告诉制证,不合乎办理前提的,经核定不合乎办理前提的,应当出具书面看法,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诉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分核定
  公安部分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投奔、就读治理相干划定进行核定。
  合乎办理前提的,告诉制证;不合乎办理前提的,出具书面看法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诉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落户》由市公安局同一签发。
  对经核定合乎办理前提的,公安部分应当自收到制证告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现《落户》制造,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诉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告诉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上海市落户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及用度
1.办理时限
  上海市落户须要通过多部分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能办理实现,领取落户。
2.办理用度
  《上海市落户》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分、市价格行政主管部分核定,新办理每本25元。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公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落户》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的委托,具体承担《落户》积分办理工作。第一条(目标跟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正当权利,标准人口服务跟治理,依据《上海市落户治理办法》、《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跟治理若干划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用范畴)
  本办法实用于境内来沪人员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及相干治理。留学生落户上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本办法所称境内来沪人员(以下简称 ;来沪人员 ;),指在本市居住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不包含在本市居住的本国人、无国籍人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地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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