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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生落户-上海房屋产权到期原来是这么处理的!

栏目:留学生落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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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源于温州的一个案例(àn lì),一石激起千乘浪,引起了广泛的热议。上海留学生落户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那上海房屋产权到期后,会怎么做呢?



非常多人肯定会首先搬出《物权法》,但是《物权法》是这么规定(guī dìng)的:

《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guī dìng):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但具体怎么操作控制,《物权法》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了,而目前国家也并没有出台补充性文件或者明确的实施细则。

先来看看其他城市是怎么做的~



以上城市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可续期!不同的是,内地要补缴不同比例的地价,而香港则是交年租。

你们关心的上海是怎么做的?
案例(àn lì)一?房改房首次入市需补1%土地出让金 即便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房改房,如果要进入二手市场(shì chǎng)交易,也必须补清地价。留学生落户上海”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房改房补地价与评估价挂钩,具体标准为评估价的1%。因此即便这类房子看起来很破旧,剩余年限可能比有些电梯楼还长。首次流转之后的房改房,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据了解,上海对房改房流转的政策比较宽松,有些城市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比例会更高。

该政策主要针对房龄较老的房改房有效

案例(àn lì)二?烂尾地:重新转手需补地价

这几年,上海不少烂尾楼或烂尾地重新盘活入市,这些烂尾楼大多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留学生落户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上海从2003年起盘活了一批烂尾楼。到2013年,上海对当年尚存的35宗烂尾楼中的22宗进行盘活,其中,名城商业广场、中源御品等都相继盘活入市。在今年初,位于越秀区农讲所站附近的东山印象台也开卖,且销量不错。

知情人士陈先生透露,新接手的开发商在盘活烂尾楼或烂尾地时都会重新补交地价,“比如雅鸣轩就是在2011年补交了烂尾年份的地价,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如今是从2011年起计”。上海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据介绍,其当年补交是按基准地价的35%来补。

自201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实施后,开发商补缴地价时,从以往以“基准地价”为标准,调整为以“市场(shì chǎng)评估地价”为标准了。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开发商补地价方面有效

那么问题(Emerson)来了,普通居民购买的商品住宅,又将怎么办?

该买还是要买,目前不太可能出台相关(related)政策

据专家解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之所以对“自动续期”未作更明确、详尽的规定(guī dìng),是因为全国大量出让的40年以上的商住用地和70年产权的住宅用地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使用年限到期问题(Emerson)短期内不会集中出现,解决这一问题还有相当宽裕的时间。上海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这次温州出现20年使用权住宅需交费续期的问题,属于一个地方的特殊情况(Condition),其迫切性在全国范围(fàn wéi)内不具有普遍性,不大可能从总体上推动国家政策或立法加快进度(Pace)。

《物权法》等法律(Law)法规之所以要给“自动续期”留下模糊空间,除了因为时间宽裕可以“不着急”,客观上还应当有“后人的问题(Emerson)留给后人解决”的考虑。2007年制定《立法法》时,距住宅用地使用年限集中到期大多还有40年以上,40年以后中国社会经济(jīng jì)发展和法治环境是什么状况,现在的人们很难预测;即便现在法律法规对如何“自动延期”作出明确、详尽的规定(guī dìng),等到40年后,这些还没怎么实际运用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恐怕又需要作出较大的修改,有的甚至可能要推倒重来。可见,《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未就“自动续期”制定实施细则,“非不为也,是不必也”,有的时候,把问题留给后人去解决,并不是偷懒和推卸责任,而是体现(tǐ xiàn)了一种“向前看”的智慧。

所以,关于房屋产权到期的问题(Emerson),目前购房者还不需要担忧太多~

 

未来解决办法猜测:房地产税或将取代

当然,“后人的问题留给后人解决”也不是一味拖延,而是要把解决某个问题与相关(related)的其他问题联系起来通盘考虑。上海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解决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与健全我国房地产法律(Law)体系密切相关,特别是与已启动立法进程的房地产税高度关联。据介绍,现在的商品房价格中,包括(bāo kuò)了直接针对房地产征收的多种税费基金,仅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就有房产税(House Duty)、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zēng zhí)税(VAT)、契税(Contract tax)、耕地占用税等5种,有关专家认为,将来出台的房地产税应当取代这5种税,届时如果土地出让金继续存在,那么房地产税税率也应低于土地私有制国家。换言之,当房地产税出台后,住宅用地使用权延期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需要缴纳,其与房地产税税率之间如何协调等问题,都应当根据社会经济(jīng jì)发展的实际进行科学决策,目前来说的确不必太“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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