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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称在外省市获得的,还能办理上海落户吗?

栏目:最新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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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称在外省市获得的,还能办理上海落户吗?


  问:外省市取得的中级职称以及高级职称能否办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答:
  ①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三项相关规定;

  ②居住证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持有外省市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

  居转户时提交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那如何在上海市复评呢?

  受理对象范围

  对需要办理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并持有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其授权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复核的个人。

  操作流程

  1、申办人应携带下列材料至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引进单位盖章的《上海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人员职业技能复核申请认定表》下载)

  2、证书验证
对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可查询确认的证书信息,在证书验证真实有效后,办理个人职业技能复核申请手续,并交纳考务费。海归落户上海有关材料原件可当场退还申办人。
对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不能查询确认的证书信息,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申办人出具受理回执。证书检验真实有效后通知申办人办理个人技能复核手续。
3、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技能复核考试后,通知申办人领取书面复核结果。留学生落户中介上海海归落户

  技能复核费用
按本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受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单位和个人业务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四 9:00—11:30,13:30—16:30,
周五 9:00—11:30

  办理时限

  从复核鉴定付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办理完毕。

  以职称申请上海落户有何变化?

  今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人才新政30条”,明确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

  为此,上海市将自1月1日起,对于依照职称条件申办“居转户”的申请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上海职称评审有什么变化?

  市人社局提示,从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详见下文。

  调整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办法

  根据国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文件精神,从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完善岗位聘任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

  优化职称评价办法。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评审机构可将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纳入评价要素之一,在职称评审中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察评价办法。

  突出业绩评价导向。对于在科技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乡村教师、基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本市选派援藏、援疆等赴对口支援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进一步强化岗位履职能力、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

  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化大都市和卓越全球城市的目标,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国际交流能力和现代化工作手段,全方位提升本市人才的国际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

  发挥行业部门指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设置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继续教育科目,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工作。

  鼓励用人单位加强员工能力素质培训。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基层用人单位要继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自学、考试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提升岗位任职综合素质。

  将外语、计算机能力考核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和考试作为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内容之一,学习时间和考试成绩计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对古汉语、医古文能力的考核和评价,参照本通知执行。本市相关规定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科技创新工作业绩成就的说明

  在科技创新工作中业绩成就突出、成果显著主要表现为:

  1.取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

  5.列入国家或本市“千人计划”培养的;

  6.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计划培养的;

  7.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8.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9.在国际著名的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代表性论文,并为国际学术技术界公认。鲁申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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